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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境處所須文件
僱主所須文件及資料以作申請手續:
1. 僱主香港身份証副本。
2. 近期地址証明文件副本 ,如:水 /電 /煤 /室內電話費 /差餉單 。
3. 個人 或 全家入息證明文件副本。
年薪不少於 HK$180,000 之稅單
或最近期 3 個月之出糧紀錄 - 月薪不少於$15,000.00(自動轉賬)
或 最近期 6 個月不少於HK$350,000 之銀行存款單 (以聘請一個工人計算)
4. 家庭成員資料:姓名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証號碼
5. 舊工人資料(如有):姓名、身份証號碼、約滿離職日期
申請簽證過程及所須資料, 各下可到以下網站查閱及參考 http://www.immd.gov.hk/hkt/faq/foreign-domestic-helpers.html#general
僱主香港身分證副本
地址證明 副本
最近三個月以僱主名義登記的水費/電費/煤氣費/差餉 副本
如是居住政府公共屋苑
如居住政府公屋是買的,地址證明 副本需要 提供差餉 副本,
如居住政府公屋是租的,需提供租約以及再提供水費 或電費 或 煤氣費帳單副本)
其後需到有關至屋苑之房屋署辦事處申請外傭暫住證
(僱主必須帶同暫住證申請書、已公證的合約及工人護照影印本往所屬的屋邨 / 屋苑辦事處申請外傭暫住證,一般需時五至七天便辦妥)
入息證明 副本
– 雇主最近稅單 ( 稅務局發出的最近期評稅及繳納稅款通知書); 以證明僱主年薪超過港幣$180,000 或
– 最近連續3個月 自動轉賬 ‘薪金’ 戶口証明 或 月薪 港幣$15,000以上 或
– 定期或活期存款 /銀行存款超過港幣$350,000. (最近 連續6個月,35萬或以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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